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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全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林业脱贫攻坚
时间:2017-08-21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文章作者: 【 字体:  】 打印本页

  8月17日,国家林业局和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联合召开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林业脱贫攻坚暨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林业脱贫攻坚工作。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宋建朝出席会议。

  张建龙说,在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集中研究破解深度贫困之策,对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山西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生态环境脆弱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要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生态保护项目要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各级林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林业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优势和潜力,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改革创新、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

  张建龙指出,林业在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中具有天然优势和巨大潜力,对于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来说,脱贫的潜力在山,致富的希望在林。做好林业脱贫攻坚工作,关键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林业“四精准三巩固”的工作思路,以深度贫困地区为主攻方向,以提高精准度、覆盖面和贡献率为发力点,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在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林业惠民项目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集中力量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早日脱贫。

  张建龙对做好深度贫困地区林业脱贫攻坚工作提出7点要求:一是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赋予林农更多权益,支持贫困人口通过经营山林增收脱贫。二是支持组建造林扶贫专业合作社,积极推广山西省的做法,在造林任务重的深度贫困县推广组建6000个造林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20万左右贫困人口参与造林、抚育、管护。三是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将新增指标集中安排给“三区三州”、祁连山等深度贫困地区,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参与生态管护,实现山上就业、家门口脱贫。四是加大退耕还林等支持力度,统筹治山治水与治贫治穷,在深度贫困地区深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保护恢复等林业重点工程,让更多的贫困人口通过参与林业工程建设获得经济收入。五是推进生态产业扶贫,积极发展木本油料、储备林、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在深度贫困地区打造100个“服务精准扶贫国家林下经济及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让绿水青山带来金山银山。六是加强金融扶贫,会同金融机构创新林业融资模式,通过“林权抵押+政府增信”“林业PPP项目”等融资模式,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增加其财产性收入和劳务性收入。七是开展科技扶贫,制定林业科技扶贫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林业适用技术纳入深度贫困地区帮扶措施,推广重大林业科技成果35项,扶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10个,建立林业科技扶贫开发攻坚示范点100个,帮扶指导林业科技精准扶贫示范户1500个。

  张建龙强调,抓好扶贫领域资金项目监管,是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力手段。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扛起林业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对用于扶贫的林业资金项目监管实行“零容忍”,确保贫困群众利益不受损失,为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林业扶贫项目资金检查督导工作常态化。要完善林业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林业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完善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追责机制,确保林业扶贫资金项目安全。

  会议对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决定启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专项整治行动。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李春良,国家林业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会议。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副组长刘柏林在会上通报了全国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督察工作有关情况。山西、四川、湖北三省在会上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