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退耕还林专项整治安排部署,自觉担责、主动作为、深度介入,盯紧了重点人、重要事、关键点,扶贫、退耕领域监督执纪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强化监督指导,确保两大专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主动切入,强力推进督扶贫。抓安排部署,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纪检组长座谈会,转发中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有关文件、典型案件通报等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天保、退耕、种苗、造林、资源、林改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作出系统部署。抓调查研究,深入宜宾、阿坝、甘孜等10余个市州,调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指导有关市州、县(市、区)从严查处重点问题线索。抓关键环节,牵头编制《四川省林业厅人财物事管理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计财制度7项,在项目资金建议计划申报、下达、内审、稽查等方面设立纪检监督点位7个,确保资金安排科学合理;有机整合业务指导、资金稽查、检查验收、信访调查、群众监督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延伸监督链条,保证专项资金落地落实。
(二)问题导向,联动整治促退耕。抓压力传导,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专项整治视频会上对监督检查、线索处置、信访督办、问题整改等作出具体安排,明确责任,提出纪律要求;在全省退耕还林工作会上讲专题廉政党课,通报退耕还林领域发案情况、典型案件,客观分析原因,指导把控风险,警示传导压力。抓检查指导,赴资阳、南充等5个市州作纪律审查专题讲座,重点指导查办退耕还林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泸州、凉山等3个市州参加退耕还林专项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抓问题整改,针对国家林业局、驻农业部纪检组联合督查组反馈问题和我省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专题整改督办通报,要求各地对照检查、及时纠正。全省林业系统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本次专项治理中共督促整改退耕还林问题82个,追回专项资金43.32万元,向2800余户群众补发补助资金。
二、强化执纪问责,严厉查处违纪案件
(一)动辄则咎零容忍。紧盯稽查、检查、调研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精准发“点球”,将违规问题移送当地县政府处理,督促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2014年以来筛查涉嫌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问题线索10余件,及时移交地方纪委查处110人。全面起底梳理退耕还林信访问题,强化移送督办,一般性问题由退耕中心督办,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由驻厅纪检组跟踪督办,绵阳市安县塔水林业站向退耕农户收取“技术指导费”、凉山州会东县松坪林业站套取退耕还林资金公款自驾游、遂宁市蓬溪县鸣凤镇林业站长规划退耕还林任务优亲厚友等一批问题被立案审查。2014年以来,全省各地对违反退耕还林政策纪律的119人问责追责,其中纪律处分92人。
(二)重大问题严查处。针对凉山州部分深度贫困县擅自将公益林调整为商品林、欺上瞒下低价流转、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我们主动向省纪委汇报后协调凉山州纪委查处,凉山州林业系统79人被立案审查,轻处分55人、重处分24人。对宜宾市兴文县林业局采取虚列种苗费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主动协调宜宾市纪委联合办案,通过延伸审查,宜宾市林业系统64人被立案审查。严肃督办南充市营山县林业局原副局长何某、退耕办原主任李某及16名村干部套取退耕还林资金107万元的问题,纪律处分18人。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对全省林业系统十八大以来的811件违法违纪案件,连续三年分析发案规律、解读警示、通报典型,从中筛选出32件典型案件,组织编印《四川林业警示录》7000本,下发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学习,促使林业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严厉查处涉林资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确保林业项目资金安全、干部廉洁。